“净值低于1不收管理费”“不赚钱不收管理费”……去年,理财公司打破传统,将管理费模式进行创新,运作至今,产品表现如何?2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处获悉,“招银理财招卓价值精选权益类理财计划”(以下简称“招卓价值精选”)成立以来超额收益达29.5%;“兴银理财富利兴合富达红利一年最短持有期1号”(以下简称“富利兴合富达红利”)理财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3.74%,均获得正收益。
均取得正收益
2023年,一类理财产品“火出圈”了,这些产品打破行业“旱涝保收”规则,采取了“净值低于1不收管理费”“不赚钱不收管理费”的策略,一度被行业称为向公募基金“开战”的创新之举,发行许久,产品运作情况如何?2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招银理财、兴银理财两家理财公司方面得到了答案。
其中,“招卓价值精选”成立于2023年5月30日,为权益类产品,风险等级为R5高风险,采用“让利型”管理费设计思路,当产品净值低于1元时不收管理费。截至2024年2月19日,该产品超额收益达29.5%。招银理财表示,从投资者持有体验来看,简单来说,就是在任一时间点买入并持有至今,正收益概率达到100%。此外,招卓价值精选首发赎回率只有20%左右,而且有近30%的首发客户都进行了复购。
兴银理财推出的“富利兴合富达红利”也获得了正收益,该产品于2023年12月19日成立,采用红利策略投资AH两地优质高股息上市公司,风险等级为R3。在收费模式方面,该产品规定“在产品成立之日起的1年内,若产品估值日前一日累计单位净值小于1时,则该估值日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兴银理财表示,产品成立以来市场经历了一轮深度回调,但以绝对收益思路进行投资,运作过程中未出现“破净”情况。截至2024年2月27日,富利兴合富达红利产品净值为1.00728,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3.74%,今年以来年化收益率4.1%。
“不赚钱不收费”打破了公募产品收取固定管理费的“行规”,也把管理人的收入跟投资者的利益做了深度捆绑。招银理财提到,“其设计初衷是基于客户需求,为客户着想,目的是进一步提升客户的理财产品体验感。同时主要结合本产品的偏绝对收益定位、投资经理沉稳内敛的管理风格及发行时点的A股、港股两市的市场低位等,净值低于1不收取固定管理费的条款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客户的体验紧密绑定。从事后招卓价值精选产品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这一做法的尝试还是相对适合本产品的”。
费率结构创新是理财公司对投资者进一步让利的举措。普益标准研究员尹铃越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于机构费率让利,投资者更为关注产品本身的收益获取能力和风控能力。目前,“不赚钱不收费”的费率结构创新多应用于高风险的权益产品,主要目的还是提振客户权益配置信心。
尹铃越强调,费率收取是理财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受管理和销售成本等影响,“不赚钱不收费”的费率创新模式很难应用到全部产品。但费率创新仍是理财产品的投资亮点之一,理财公司可积极优化费率设计来增强产品吸引力。
在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看来,创新收费方式打破了公募理财产品收取固定管理费的模式,是一种宣传获客方法,可以增强客户体验,同时也体现出理财公司对自身资管能力的信心,有助于客户留存。
费率创新应与定价平衡
在理财产品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各家理财公司为吸引客户目光,通常会采用降低理财产品的各项费率为投资者让利,不过费率“打折”通常有时间限制,且后续仍存在恢复的空间。近期,就有多家理财公司对旗下理财产品费率进行调整。光大理财称,为更好服务新老投资者,自3月1日(含)至4月30日(含),开展“阳光碧机构盈理财产品”费率优惠活动,管理费率由说明书约定的0.2%/年优惠至0.1%/年。
华夏理财也进行了新一轮调整,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该公司拟于3月1日(含)对“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0号新增发行F份额”开展费率优惠,优惠后的F份额销售手续费率为0.15%/年。
策略性下调产品费率可以提升收益率,进而吸引投资者的关注,但对理财公司而言,未来也可在费率创新方面进行更多的探索。刘银平进一步指出,费率创新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比如对于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其他高流动性、低风险的产品来说,调整产品固定管理费率可以直接体现在产品的实际收益率方面;对于中高风险的混合类、权益类产品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浮动管理费方面可以设置更加灵活的策略。
不过,部分理财公司对费率创新仍持有保守态度。一位理财公司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破净不收管理费’这类模式没有引发行业跟风,究其原因是理财公司普遍会有顾虑,无法定位哪类风险等级以及产品规模适合采取这一模式,一般情况下,提出创新管理费率的产品通常为权益类产品,此类产品‘破净’风险较高,不是理财公司当前主推的产品;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通常为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破净的可能性较小,这种收费方式容易形成噱头,所以如何‘试水’还要再考量”。
谈及费率创新,尹铃越建议,首先,理财公司可以考虑实施绩效相关费率,费率的高低与投资的表现挂钩。例如,当投资收益超过某一基准时,理财公司可以收取更高的管理费用,反之则较低。这种方式可以让投资者感受到理财公司和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其次,理财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额度来调整费率,鼓励大额投资者通过更优惠的费率来增加投资。此外,还可以提供一些阶梯式费率,随着投资时间的增长而递减,以此来吸引长期投资者。
“另外,理财公司还可以通过提供更多的自选费率选项,比如允许投资者选择前端收费或后端收费,甚至浮动费用等,这样的灵活性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与此同时,理财产品费率结构的创新调整要求理财公司必须拥有更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技术。如何平衡收益和风险、保持竞争力的同时又不降低利润率,也是理财公司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尹铃越如是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