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间,宏达新材(维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因虚开发票罪和单位行贿罪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
该事项仅针对江苏伟伦,该公司运营未受影响,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经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公告显示,宏达新材近日收到江苏伟伦通知,经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罚金30万元,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150万元,数罪并罚共被执行罚金180万元。
宏达新材此前曾在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11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的通知,江苏伟伦收到镇江市丹徒区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江苏伟伦因涉嫌单位行贿罪问题被立案调查。
宏达新材成立于1992年,2008年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首家硅橡胶行业的上市公司。目前公司拥有230多个高温硅橡胶品种牌号,可向市场提供高、中、低档全系列产品。从事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的为子公司东莞新东方。东莞新东方专业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胶、混炼胶、液体胶等。
目前,江苏伟伦是宏达新材第一大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9.07%,实际控制人为朱恩伟,宏达新材的实控人也为朱恩伟。据了解,朱恩伟是宏达新材创始人朱德洪之子,也是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分公司的法人代表。
宏达新材在2022年1月9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因办案需要,江苏伟伦持有宏达新材的2832.51万股股份被株洲市监察委员会申请司法冻结,占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6.55%。截至该公告日,江苏伟伦共持有宏达新材1.26亿股,持股比例为29.07%。
此外,宏达新材也在今年交易所的“问询大考”中被下发年报问询函。2023年年报显示,宏达新材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54亿元、3.65亿元、2.35亿元,同比变化-39.88%、-34.16%、-35.59%,连续三年下滑。同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9亿元、-0.46亿元、-0.25亿元,连续三年为负。
深交所要求宏达新材结合行业周期、同行业经营情况、销售价格、原料价格、毛利率变化、利润金额结构及各项目占比等,补充说明收入连续下滑、业绩连续亏损的原因。
宏达新材回复表示,该公司主要产品混炼胶2023年销量同比增长1.69%,但平均销售单价同比下降32.04%,是其2023年营业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宏达新材主要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机硅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具有一致性,故报告期内因产品价格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滑具有合理性。
宏达新材还在回复中详述,关于硅橡胶业务,从东莞新东方净利润可以看出,虽然硅橡胶业务受行业周期影响很大,但较长时间统计看,该业务对公司净利润贡献为正。其中受行业转暖影响,东莞新东方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转正。
2021—2023年度,宏达新材因专网通信业务受到巨大损失,叠加行业影响、主营硅橡胶业务营业收有较大回落,导致该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宏达新材在回复中称,目前宏达新材已经停止专网通信业务,对上海观峰、上海鸿翥两家子公司相关资产减值计提充分,预计后续对公司损害程度将降低。